今天一早起来赶车赴沙坪坝,一是去给老妈把士兵突击的书买了,还有就是去见john.
该君姗姗来迟,我在星巴克里喝着牛奶快睡着了,周围全部是学习中文的老外,一片鸟语咖啡香。由于以前没见过他的芳容,我环视周围,全部都是叔叔级别穿着衬衫正装的人,终于,他朝我走来,我看着这个人挺年轻可爱的,估计就是他了,于是顶着我的香菇头一直看着他以表示我的不满。
他太好学了,一坐下就开始边跟我说对不起边翻开笔记本跟我说中文,而我一句话都没听懂,额滴神啊,这境界,真的很高。
然后他就指着室内的某一个东西,问我用中文怎么说,我就把拼音和汉字给他写在笔记本上,由于我写草书写惯了,忽略了他还是一个连拼音都认不全的英国人,写到后来他终于按耐不住了,很婉转地说,你的字,写得太流畅了。我反应了半天,觉得这孩子真是。。。委婉。
其实从内心来讲,我还是欣慰的,因为之前那个曼彻斯特民工大叔的英语和生活方式给我留下了太大太大的阴影,我很害怕john的英语跟他一样可以让我的思维驰骋在希望的田野上,神游太阳系。幸运的是,他的利兹英语听起来是很标准的英英,我是如此的如释重负。而且,他只比我大11天,这导致我和他还没有代沟。
后来我跟他说到了足球,结果,他居然是阿森纳的FAN,真是一个噩耗,我说那今天晚上我们打架赌球吧,他无比自信的说阿森纳肯定要赢,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居然,去奥体看中国队的比赛,我说你真是太伟大了,我用了伟大这个词来形容他,然后我教他说雄起这个词,不得不说,一个1米9的娃娃脸,在安静的咖啡馆里,压着声音握着拳头用无比畸形的声调说雄起的时候,真的,很好笑。
不得不说,我认为我教他汉语的精华在于,我教会了他说“实在是太好了”这句话。某两只,你们欣慰吗?你们成都有知,会不会在电脑面前抱头痛哭呀,好吧,实在是太好了。我承认,我想教他说“可是,我是个弱智呀!!!”,但是,我觉得这样不厚道,真的不厚道,不如把这个机会留到以后。
以后每周的星期三,就是我的对外汉语教学日兼英语口语锻炼日,真的,很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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